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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民商法学院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 来源:民商法学院
  • 发布者:民商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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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本校教务处网站查看《关于做好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jwc.nwupl.edu.cn/news_show.asp?bigclassid=67&id=1673),了解学校具体政策和要求。确认本人符合基本推免条件后再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时间安排

1.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提交材料时间为:95-10日工作日期间上午08:30-11:30,下午02:30-05:30注意:910日下午05:30停止收取材料,学院不受理学生逾期递交材料。要求: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交齐所有材料,不得中途更换材料,不接受第二次提交材料,不接受补交材料。

2.学院于911日上午09:00在致知楼2层民商法学院资料室进行论文答辩。凡推免提交材料中包括论文加分项的,必须参加论文答辩,否则该论文项加分不予承认。

二、材料要求

1.必须申请人本人到致知楼205办公室提交材料,不得代交材料。

2.自备档案袋一个,封面写上姓名、学号,电话。

3.自制材料目录一份,目录中所列材料必须与提交的材料在名称上完全一致;按目录顺序摆放其他材料。

4.申请表格。学生必须提交《关于做好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中附件2(一式两份,电脑打印)和附件5(一式一份,电脑打印),并需要本人签字确认。因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学生自行承担。

5.其他支撑材料。学生必须按照《西北政法大学2020年推免生综合考核测评办法》规定,一次性提交完整的材料。例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已结项的科研成果证明(学院科研立项不用提交证明)、所获奖励证书、干部证明(本院学生干部不用提交证明材料)等支撑材料必须提交原件(有相关部门的公章),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说明:学术论文复印时要将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同时复印,并装订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