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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民商法学院2018-2019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 来源:民商法学院
  • 发布者:民商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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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本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网址:

http://grs.nwupl.edu.cn/ygzx/jiangzhuguanli/20190926/1214.html),了解学校具体政策和要求。确认本人符合基本推免条件后再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时间安排

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提交材料时间为:926-108日工作日期间上午08:30-11:30,下午02:30-05:30注意:108日下午05:30停止收取材料,学院不受理学生逾期递交材料。要求: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交齐所有材料,不得中途更换材料,不接受第二次提交材料,不接受补交材料。

二、材料要求

1.必须申请人本人到长安校区致知楼(三号教学楼)203办公室提交材料,不得代交材料。

2.自备档案袋一个,封面写上姓名、学号,电话。

3.自制材料目录一份,目录中所列材料必须与提交的材料在名称上完全一致;按目录顺序摆放其他材料。

4.申请表格。学生必须提交《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中附件1(一式两份,填写前认真阅读附件1末的填写说明)并需要本人签字确认。因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学生自行承担。

5.其他支撑材料。学生必须按照《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规定,一次性提交完整的材料。例如:发表科研成果的原件或导师组签署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意见的原件、所获奖励证书、干部证明(本院学生干部不用提交证明材料)等支撑材料也必须提交原件(有相关部门的公章),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说明:学术论文复印时要将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同时复印,并装订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