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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民商法学院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通知

  • 来源:民商法学院
  • 发布者:民商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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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弘扬我院优良学风,提高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学院决定开展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2016级符合本通条件的本科毕业论文均可参评。但须由本人申报(参见“五、评选流程及相关事项”)。

参评论文须为查重通过版本。查重通过后,正文和脚注的内容不得修改(题目、封皮、格式不受限制),否则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二、评选条件

参评论文符合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且不得具备以下情形任何一种:

1. 严重违反学院和指导教师对论文写作进度的要求。

2. 未按学院规定时间提交论文查重。

3. 学院组织的第一次论文查重未获通过。

4. 论文题目文理不通、选题过大、不贴近实际实践

5. 论文封皮、正文、脚注、参考文献、鸣谢有3处以上不符合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三、评选数量

拟评选优秀论文50篇,其中,一等奖10篇,二等奖15篇,三等奖25篇。

各级奖项入围篇数不足的,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允许缺额。

四、奖励标准

一等奖奖金为1000/篇;二等奖奖金为300/篇;三等奖奖金为100/篇。

获评一等奖的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每篇奖励1000元。同一教师指导多人获得一等奖的,奖励累计计算。

五、评选流程及相关事项

1. 本人申报。申报人需填写申报信息表(参见附件),于2020426日前将信息表和毕业论文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msyxbylw@163.com )。毕业论文的电子版须为word文档,且应为提交答辩的最终版本,并按照“民商X+姓名+学号”的格式命名。

2. 初评。

3. 对于初评通过的论文,由学院教务办按照本通知列明的评选条件组织二次筛查。凡论文题目和格式不符合要求的,一票否决。

4. 终评,由专业教师对入围论文进行评价、打分。按照得分高低顺序,评选出获奖的50篇优秀论文。

5. 公示与异议。获奖名单确定后,应有不少于5天的异议期。异议期内,公示的获奖论文发现有不符合本通知列明的评选条件的,取消获奖资格及奖励。

论文评选工作拟于20196月中旬之前完成。

其他未尽事项,以学院另行通知为准。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2020年419

附件:

    民商法学院优秀毕业论文报名信息表

学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论文题目

指导老师

银行卡号

注:银行卡号为学校学生办理的建设银行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