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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院主办的“2022年西北建设工程法律实务高峰论坛”成功举办

  • 来源:民商法学院
  • 发布者:民商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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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校庆85周年,2022年11月26日上午,民商法学院主办的“2022年西北建设工程法律实务高峰论坛”线上会议顺利召开。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师及研究生、西北政法大学建设工程法律研究中心及相关研究机构人员,以及来自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康市平利县人民法院、陕西省西乡县人民法院、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陕西金控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单位的校外代表参加了线上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张翔教授致词。接着,在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程淑娟教授主持下,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张翔教授、付颖哲副教授,以及陕西省西乡县人民法院邹海山法官分别作了“建设工程合同中实际施工人工程款债权的保护”、“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一)的新发展”、“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称谓的法律用语分析”的主旨发言,开始了本次会议的主要会议内容。

之后,会议进入两个单元的会议研讨阶段,来自人民法院、建设单位以及律师事务所的发言人分别就建设工程常见的“两包一靠”、“质量保证金”、“资质借用”、“工程造价管理”、“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等实务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主体发言,与会人员就这些问题进行了广泛而充分的讨论。

最后,会议在与会人员热烈的讨论中落下帷幕。在论坛总结中,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程淑娟教授充分肯定了本次论坛的意义和收获,并宣布了本次论坛征文活动的获奖论文及作者名单,也欢迎各位继续关注和参与本论坛的其他活动。

附:2022年西北建设工程法律实务高峰论坛获奖论文名单

随本次论坛举办的征文活动,受到各界的广泛支持,收到了有关建设工程合同,以及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鉴定等专业方向的大量学术论文,将专家认真评审,特确定以下奖次并予以公布:

获得本次论坛征文一等奖的作者及论文如下:

一、蔡志保(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实务问题研究

二、闫义宏(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两包一靠”问题研究

三、邹海生(陕西西乡县人民法院):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称谓的法律用语分析

获得本次论坛征文二等奖的作者及论文如下:

一、亢俊谦(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固定价款合同解除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认定问题

二、卢楠(安康市平利县人民法院):规范与重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司法鉴定研究

三、朱晨(陕西金控律师事务所):实际施工人的司法认定及借用资质型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之路径探索

四、王尚飞(辽宁大学):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究——兼评《民法典》第807条

五、凤建军(西北政法大学)、王佩瑶、翟越、张瀚升(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鉴定事由司法实务问题研析

获得本次论坛征文三等奖的作者及论文如下:

一、周燕飞、钟文龙、张红标、许尔淑、谢亚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新时期工程造价管理中政府定额作用的新认识

二、王佩瑶、孟向阳、刘宣辰(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建筑工程分包合同中“背靠背”条款司法实务问题研究

三、庞萌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实际施工人”身份在实务中的认定

四、雷顺勇(陕西金控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让权的制度变迁及行使时阻却事由之实务探析

再次祝贺以上获奖论文作者并欢迎社会各界关注民商法学院主办的西北建设工程法律实务高峰论坛,并积极参与本论坛随后举行的其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