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博士研究生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的学术骨干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年龄48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者年龄43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并具备陕西省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之两项的学科带头人,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并具备陕西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条件之两项的学科领军人才,年龄55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各类别人才引进、招聘具体条件可咨询人事处联系人。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计划
|
学 科 (专业方向) |
学历 学位 |
人数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0301法学 (030105民商法学) |
博士研究生/博士 |
1 |
戴老师(民商法学院) 029-88182600 zfmsfbgs@163.com 王老师(人事处) 029-88182596 029-88182518 NWUPLszk02@163.com |
|
0301法学 (030103诉讼法学) |
1 |
三、应聘方式
学校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思想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1.自2026年5月13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
2.应聘者应在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填写《西北政法大学教学科研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登记表》),并将相应的报名材料(《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科研成果、获奖等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后压缩打包以附件形式同时发送至各单位联系人邮箱和人事处邮箱。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统一书写为“应聘岗位-毕业院校-专业-学位-本人姓名”。
(三)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本公告和招聘计划规定的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核。
(四)考核
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以面试、试讲等方式设置若干测评要素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育教学水平、学术科研能力、工作经验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
(五)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由学校组织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
(六)心理健康测评、思想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审查
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思想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审查,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师德师风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测评、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官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按规定办理后续相关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学校按照国家、陕西省及学校有关政策为引进、招聘的人才兑现相应工资、社保及各类福利待遇。引进的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绩效工资可“一事一议”实行年薪制。
学校对招聘的人才采取首聘期考核制,首聘期合格的人员,学校根据编制管理实际,可分批有序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入编手续办理完成前暂按人事代理方式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只限申报招聘计划中的1个岗位,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招聘要求,如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电话准确并保持畅通,因提供联系方式不准确或不畅通造成有关问题,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上级和《西北政法大学人才引进与招聘办法》(西法大党政联发〔2024〕4号)等相关规定为准,由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