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晚,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兼公法中心主任胡博砚应邀作题为“德国法律文化与亚太地区的关系”专题讲座。本次讲座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师生共50人在长安校区智慧教室聆听了讲座。讲座由我院副院长程淑娟教授主持。
讲座开始,胡博砚即以日本明治时代和我国明清时代的立法过程为切入点,深入浅出地讲述了亚太地区在立法过程中的法律移植问题,进而引出德国法律文化对亚太地区立法的影响。同时,为了加深线下同学对德国法律文化的理解与认识,胡教授从德国的地缘政治、时代背景、法学基础等方面出发,以幽默风趣的口吻将德国18、19世纪的法律相关故事娓娓道来。胡博砚表示,《德国民法典》是大陆法系经典民法典之一,该法典突破了旧罗马法法系,创建了五编制法典体系,对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过程和立法技术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他鼓励同学们不仅要学习别国的法律条文,更要了解其背景,深入其体系,以提高自身认知水平,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法律素养。
提问环节,在场学生就自身在法学学习中的不解与困惑积极提问,胡博砚结合自身经历,以清晰明确的思路和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一一答疑解惑。随后,程淑娟就法律移植问题与胡博砚展开讨论。两位教授指出,法律移植并非照搬照抄他国法律,移植只是手段,重要的是法律本土化问题,学法者应该放开眼光,结合实际,取精弃糟。
程淑娟最后总结到,“新的文化承载者,接受一些持续性的要素,同时也导致它们的变异。每回历史上的相遇,都是有创意的误解。”作为第八届海峡两岸法律文化周系列讲座之一,本次讲座拓宽了同学们的思维,为深入理解我国的立法过程和法律体系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对未来法律学习和深入研究多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