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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讲座|赵万一:民法典中的市场经济元素及其时代价值

  • 来源:民商法学院
  • 发布者:民商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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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晚7:30,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代法学》主编赵万一教授为我院师生作题为“民法典中的市场经济元素及其时代价值”的学术讲座。程淑娟院长担任主持人。郭升选教授、凤建军副教授、刘卫锋副教授担任与谈人。

讲座中,赵万一教授以“民法典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为核心,从“《民法典》为什么要关注市场经济”、“《民法典》如何调整市场经济”“民法典中的市场经济元素对未来的立法有什么影响”三个方面展开详细讲解。

赵教授从《民法典》的历史和制度内容层面切入,指出我国民法与市场经济存在广泛的联系,由此引出本次讲座的具体内容。赵教授认为,我国采取民商合一的立法体制,并将其作为制定《民法典》的基本指导思想,就注定会将商法中的许多内容纳为调整对象。他以我国民法对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的分类问题为例,指出我国民法的许多制度逻辑都和市场经济存在高度关联。社会关系的复杂性要求法律更具有包容性。赵教授以网上交易为例分析说明了现代市场经济活动越来越具有综合性、包容性和开放性,市场交易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越来越复杂,传统法律制度在调整这样的市场经济活动时受到挑战。

在此基础上,赵教授从原则理念和具体制度两个方面分析了《民法典》如何对市场经济进行调整。首先,原则理念方面,赵教授例举了《民法典》第三条至第九条关于基本原则的规定进行分析,例如《民法典》第四条通过确保民事法律关系中交易主体法律地位的平等性构成了市场交易的基础,以及第八条对公序良俗的规定对市场交易内容进行了规范。其次,在具体制度方面,赵教授仍然是以列举法条的方式说明了《民法典》如何通过具体制度的规定满足交易的需要,例如法典中对交易习惯、法人的规定等。

在梳理了《民法典》关注市场经济的原因以及如何通过原则理念和具体制度调整市场经济后,赵教授在针对《民法典》中的市场经济元素将会对未来立法带来什么影响作进一步阐述中指出,我国民法典是一部具有包容性、代表性和综合性的法典,基于其法律地位以及制定过程中所特有的立法技术一定会对其他法律规范的制度设计造成影响,尤其是商法、公司法的制定。且民法典中的一些立法理念和价值倾向也会对影响到其他法律的制定,例如我国民法典中的人本和人文主义的基本价值取向。

在与谈环节,郭升选教授非常赞同赵教授立足于商法来解析民法的讲解思路,认为《民法典》只是吸纳了市场经济中部分元素,给商事规则的制定仍然留下了空间,有待思考市场经济元素如何在商法中得到更好的表达。凤建军副教授提出民法和市场经济的价值追求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希望同学们能够立足民法、放眼商法,同时展望有关法律去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刘卫锋副教授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分享了本次讲座后的收获,认为民法典中确实包含了许多商法理念,并且在司法实践中也有所体现。

程淑娟院长总结发言指出本次讲座既具备理论深度又具有很高的实务价值,希望同学们能够通过本次学习关注到民法典中许多有价值的元素。

讲座结束后,所有参与讲座的老师和赵教授进行了合影以作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