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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商法律实务大讲堂第九期|黄海洲:法律思维的转换与应用

  • 来源:民商法学院
  • 发布者:民商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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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日下午14:30,西北民商法律实务大讲堂第九期在雁塔校区三号教学楼508教室顺利举办。吉林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我院特聘教授黄海洲律师,以“法律思维的转换与应用”为主题为我院师生作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孙政伟博士担任主持人,马钰凤副教授、刘卫锋副教授和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吉泽伟律师参加与谈。

讲座之前,百晓锋副院长与黄海洲律师分别代表院所双方签署共建实践教育基地的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实践教学、人才培养、理论研究和科研项目等诸多领域展开合作。

  

讲座中,黄海洲律师首先将如何以法律思维看待事物本质概括为三个阶段,即定性法律关系、理清权利义务关系、确定争议焦点。接着,他讲到当自己的认知和其他领域认知交叉的时候如何进行转换的问题。例如,从书本到工作的法律思维的转换,强调应完成从法律本位主义到需求本位主义的转换和从法律权威主义到法律工具主义的转换;从境内业务到涉外业务的法律思维转换,强调在此过程中求同存异的思维态度。之后,黄律师指出“法律的奥义是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对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进行了阐述。随后,黄律师将现场的同学分为两组,就两个案例让各位同学站在不同的立场进行讨论,使现场的各位同学在实践中对法律思维有所应用。

  

    在与谈环节,马钰凤老师强调各位同学应注重思维的训练。谈判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在很多时候会优于诉讼手段,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代理案件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和财力成本,是大家需要重点关注的技能。刘卫锋老师将民法思维与商法思维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对比,强调需对商事思维的特殊性有充分认识,应在商事审判实践中树立和践行商法思维,这对优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意义。吉泽伟律师对讲座中“法律思维到律师思维的转变”感触颇深,认为谈判技巧对于法律人非常重要,必须掌握。

    讲座最后,孙政伟老师对黄海洲律师的讲解和各位老师的观点进行了总结,并强调法律人不仅要学好法律,也要接触法律以外的其他学科,更要学会利用互联网资源进行更为主动和广泛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