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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讲堂|龙卫球: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和数据的规范逻辑与私法创新

  • 来源:民商法学院
  • 发布者:民商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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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8日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龙卫球教授在满天星报告厅为我校师生作学术讲座。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范九利担任主持人,清华大学法学院汪洋副教授和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聂卫锋副教授以及我院王莹莹教授、付颖哲副教授参加与谈。

范九利校长在致辞中指出,龙卫球教授是我国知名的民法学者和《民法典》立法专家,曾担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典•合同编》的编纂召集人。近些年来,龙教授积极投身个人信息与数据保护制度研究,不仅发表了一系列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文章,还深度参与了《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工作,是个人信息与数据保护领域的领军学者,希望我校师生能抓住这个重要的学习机会。

讲座中,龙卫球教授首先介绍了个人信息和数据作为新型权益的创制趋势,为大家展示了我国相关规范从无到有的制度脉络。然后,结合“民法的基本性质”和“民法上权利规范体系”在历史上曾经面临的挑战,阐述了创制个人信息权益和数据权益的现实基础。他指出,互联网信息技术及其设备的井喷式发展,促成了一个以数字化赋能为基础的新信息时代,进而产生了两个重要的新型利益需求:一是个人信息保护的新型利益需求;二是数据资源化带来的数据资源合理配置、利用和流通的新型利益需求。

接着,龙教授聚焦于《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对个人信息和数据保护制度进行了深入剖析。对于个人信息保护,龙教授认为,《个人信息保护法》采取了一种超越具体人格权的混合法益保护模式,实现了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兼顾。对于数据保护,他认为,《意见》的主要特色在于采取了以市场为重心的数据产权配置机制;超越传统物权、知识产权和公司产权的单一性,提出了数据资源持有、加工使用、产品经营三权分置的权利配置结构,以及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相区分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这实际上是一种适应数字经济协同特点的结构性财产权模式。

在与谈和交流环节,汪洋副教授认为,随着我国社会的转型,包括私法制度在内的社会制度也在变迁与创新,因此,应保留更多的开放性,在数字时代形成新的规范理念。王莹莹教授认为,法学研究者应科学处理传统法学和新兴学科的关系,只有勇敢学习、研究新兴事物,才能更好地面对挑战在化解数据权益定性纷争方面,罗马法上的“无体物”或可提供一定的借鉴。聂卫锋副教授将数据的“三权分置”与土地上的“三权分置”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对比,强调数据具有复制性、重复性等特殊性。在数字化时代,应该关注在哪些方面可以对传统法进行突破,这既是价值选择问题,也是法律方法的技术设计。付颖哲副教授从传统民法与新型权益关系的角度,分享了自己对于个人信息和数据的看法,并围绕“虚拟人格”应否予以保护以及如何进行保护等问题与龙卫球教授进行了互动。随后,龙卫球教授对同学们提出的数字人权问题进行了回应和交流。晚十时许,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