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宣传教育,在民法典颁布五周年之际,民商法学院本科生第三党支部以“观影像方寸,筑信念根基”为主题,开展影视鉴赏活动。通过收看民法典连续短剧《法“点”人生》,引领支部青年锚定法治信仰、增强法律意识,践行青年担当,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刘奕彤:法律为家庭责任为立界
《法“点”人生》第6集以农村青年王小二的家庭冲突为缩影,将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的赡养与抚养义务具象化,让冰冷法条照进现实生活。剧中王小二因酗酒赌博导致家庭破裂,既逃避抚养子女的责任,又漠视赡养老人的义务,甚至口出“娃娃不能带死了算了”的极端言论,恰是部分人漠视家庭责任的真实写照。而村支书一句“身强体壮就该照顾老小”的直白劝导,搭配明确的法律条文告知,让观众直观感受到法律对家庭伦理的底线守护。
这一集的深刻之处在于,它没有生硬说教,而是通过真实可感的矛盾冲突,揭示“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法治内核。父母的抚养义务与子女的赡养义务,并非道德枷锁,而是法律赋予的责任,更是维系家庭存续的基石。王小二最终承诺改邪归正、挽回家庭的结局,既传递了“知错能改”的正能量,也印证了法律对家庭关系的修复作用。
该剧以“小故事”诠释“大治理”的创作理念在此集体现得淋漓尽致:它让我们明白,民法典不仅是解决纠纷的工具,更是引导人们树立责任意识、守护家庭和睦的行为准则,真正实现了“看戏学法、遇事找法”的普法初衷。

杨雨霏:让民法典“活”起来
近期观看了贵州首部民法典普法连续短剧《法“点”人生》的前十集,这部作品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它成功地将原本可能枯燥复杂的法律条文,转化为一个个贴近生活、引人入胜的戏剧故事,真正做到了让民法典“活”了起来。
观看这十集内容,我感觉普法宣传不再是单向的说教,而变成了一种沉浸式的体验。剧中呈现的场景,无论是邻里纠纷、家庭矛盾还是消费维权,都仿佛发生在我们身边。通过角色的故事,那些民法典中的法条不再遥不可及,而是变成了解决实际问题的“工具”和“指南”。这种“影视+普法”的创新结合,无疑大大增强了宣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真正践行了“将普法宣传融入日常生活”的初衷
总而言之,《法“点”人生》是一部形式新颖、内容扎实的优秀普法作品。它用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搭建了一座连接法律文本与现实生活的桥梁,不仅普及了法律知识,更传递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理念。期待后续剧集能带来更多精彩的故事与法律启示。

张严斤: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浸润生活的温度
观看完贵州省毕节市司法局打造的民法典连续短剧《法“点”人生》这部立足民生、创新普法的连续短剧,没有晦涩的法条解读,没有生硬的说教灌输,简单地用“小故事”诠释“大治理”,用贴近生活的剧情演绎人间百态,让我在沉浸式观看中读懂民法典的深意,也对法治与人生的关系有了更为深刻的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好民法典,要做好宣传教育、民事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工作、理论研究等多方面工作。《法“点”人生》正是民法典普法工作的生动形式,让民法典走出法条文本,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这就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全民守法”的重要要求:唯有让每个公民都知晓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才能让民法典真正落地生根。
习近平总书记将民法典定位为“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深刻揭示了民法典不仅是调整民事关系的基本法,更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载体。

仇家宝:《民法典》守护青少年成长
观看《法“点”人生》第五季,最触动我的,是剧中那些看似微小却改变孩子一生的法律瞬间——当留守儿童被冒名注册公司后,监护权的规定成了他的盾牌;当网络沉迷的诱惑袭来,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原则筑起数字围墙。这部剧用最朴素的故事告诉我,《民法典》等法律为青少年撑起的,不仅是一把隔绝伤害的保护伞,更是一盏照亮自主与尊严的明灯。
剧中,法律不只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少年可以握在手中的工具。它明确规定了监护人“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赋予孩子在权益受损时寻求撤销监护或获得国家监护的权利,更通过财产权、人格权等规定,在校园、家庭、网络等每个角落,将孩子从被动的“受保护者”转变为权利的“拥有者”。这种将孩子视为独立法律主体的视角,是法治精神的真谛。
故事终会落幕,但法律点亮的少年人生却刚刚启航。当每一个孩子都知晓,法律赋予他拒绝伤害、主张尊严的权利时,这份守护才真正完成。这正是《法“点”人生》最深刻的意义——它让我们相信,法律能为每个少年铺就一条更坚实、更明亮的成长之路。

邵思燏:光影铸魂,思悟法治
观看《法“点”人生》第五季,最触动我的,是剧中那些看似微小却改变孩子一生的法律瞬间——当留守儿童被冒名注册公司后,监护权的规定成了他的盾牌;当网络沉迷的诱惑袭来,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原则筑起数字围墙。这部剧用最朴素的故事告诉我,《民法典》等法律为青少年撑起的,不仅是一把隔绝伤害的保护伞,更是一盏照亮自主与尊严的明灯。
剧中,法律不只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少年可以握在手中的工具。它明确规定了监护人“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赋予孩子在权益受损时寻求撤销监护或获得国家监护的权利,更通过财产权、人格权等规定,在校园、家庭、网络等每个角落,将孩子从被动的“受保护者”转变为权利的“拥有者”。这种将孩子视为独立法律主体的视角,是法治精神的真谛。
故事终会落幕,但法律点亮的少年人生却刚刚启航。当每一个孩子都知晓,法律赋予他拒绝伤害、主张尊严的权利时,这份守护才真正完成。这正是《法“点”人生》最深刻的意义——它让我们相信,法律能为每个少年铺就一条更坚实、更明亮的成长之路。

观看《法“点”人生》第6集,心里颇有感触,剧中游手好闲、不养老人不疼孩子的年轻人,在现实生活中其实并不少见,越看越觉得接地气,也越明白“上有老、下有小”从来不是负担,而是责任,更是法定义务。
剧中年轻人整天无所事事,把赡养年迈父母、抚养年幼孩子的责任抛在脑后,让老人无人照料、孩子缺少陪伴,这不仅寒了家人的心,更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反观我们身边,大多人都在默默扛起这份责任:有人起早贪黑打工,只为给父母治病、供孩子读书;有人再苦再累,也会按时回家陪伴老人、照顾孩子,这才是普通人该有的担当。
其实赡养抚养从来不是什么高大上的口号,而是藏在柴米油盐里的小事:给父母端一碗热饭、买一件新衣,陪孩子写一次作业、讲一个故事,都是尽义务的体现。法律的规定,不是束缚,而是提醒我们,不能忘了本心、丢了责任。
上有老可依、下有小有盼,是人生最大的幸福。我们既要遵守法律规定,履行好赡养抚养的法定义务,更要常怀感恩之心,用心对待身边的老人和孩子,不负家人,不负初心,也不负法律赋予我们的责任。

魏恺岐:照见法律的生活温度
《法点人生》第七集聚焦的民生涉法场景,恰似一面照见生活的镜子,让我对法律与日常的关联有了更真切的体悟。这一集没有复杂的剧情铺垫,而是直击问题核心,将生活中夫妻吵架或进行暴力行为后极易发生的失踪、离家出走等情况通过法条得以解决。在本集中,《民法典》第四十条中就有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剧中职夫妻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对第四十条法条的拆解深入浅出,让我意识到,很多时候我们并非刻意触碰法律边界,而是因对权利义务的模糊认知,才陷入纠纷困境。那些看似琐碎的日常矛盾,背后都藏着法律的“标尺”,明晰这些“标尺”,既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也是对他人权利的尊重。
这部短剧以创新形式让法律走出条文、走进生活,第七集更是用鲜活案例证明,法治意识的培育无需说教。它提醒我们,学法懂法不是专业人士的专属,而是每个公民的必备素养。唯有将法律知识融入日常,才能在遇到问题时明辨是非、依法维权,让生活在法治的守护下更有底气。

吕鑫岩:在生活叙事中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
短剧将抽象法条融入寻常生活场景,使《民法典》不再是遥远的文本,而成为可知可感的行动指南。剧中那些关于赡养抚养、家庭纠纷的平凡故事,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鲜活注脚。
作为一名法学学子,我深刻体会到,法治信仰的建立,不仅源于理论研读,更来自对生活细节的觉察与共情。影像虽小,却映射出法治中国建设的宏大叙事——它关乎每一条权益的保障,每一次矛盾的化解,更关乎公平正义在基层土壤中的扎根生长。这次观影让我更加坚信,真正的法治精神,应在柴米油盐中被感知,在人情冷暖中被践行。
今后,我将自觉把观影所悟转化为专业学习与日常行动,努力成为法治信仰的传承者与躬身实践者,让法治之光不仅在法典中闪耀,更在广阔的生活里温暖照亮每一个角落。

此次影视鉴赏活动既是民商法学院本科生第三党支部深化理论学习与组织建设的生动体现,也是学习感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宣扬民法典精神的具体实践。通过以影传情,不仅让参与者在光影中接受了一次深刻的精神洗礼和思想淬炼,更凝聚了集体奋进的精神力量,引导支部成员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法治精神。下一步,支部将持续深化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把常态化思想教育与支部工作紧密结合,为学院高质量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进步贡献坚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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