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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全北大学宋文镐教授为我院师生作韩国自动驾驶法律体系的学术报告

  • 来源:民商法学院
  • 发布者:民商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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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8日,韩国全北大学教授、东北亚法研究所虚拟财产法中心主任宋文镐在雁塔校区为我院师生作题为“韩国自动驾驶汽车法律体系”的学术报告。百晓锋副院长主持本次报告会,全北大学李雄暎研究员担任翻译。

报告中,宋教授首先对韩国人工智能自动驾驶汽车的总体情况进行了介绍,并指出其涉及的各种问题,如技术层面的安全性、黑客攻击和法律层面的事故责任归属等。随后,宋文镐教授分析了韩国有关自动驾驶汽车的现有规定及潜在的问题,尤其是自动驾驶人工智能的法人格、行为性、犯罪能力、刑罚能力、责任能力等。同时,宋教授指出,根据技术成熟度曲线,人工智能的技术创新会经历技术萌芽期、期望膨胀期、低谷期、爬升期和生产成熟期五个阶段,自动驾驶汽车也不例外,且目前处于低谷期与爬升期的中间阶段。

宋教授认为,自动驾驶汽车的普及应当是社会效用、利益性与潜在风险综合比较的结果。根据欧盟对人工智能系统风险等级的划分,自动驾驶汽车属于风险人工系统。在这一等级,自动驾驶汽车的普及不应违反风险的比例原则和政府对自动驾驶系统的许可与监管。

最后,宋教授总结指出,对人工智能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规制应注重将刑事责任转化为民事责任。通过保险的设定和产品责任等民法上的处理,是一种更优且简便的做法。但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运营公司的错误决策,应制定高水平的惩罚性规定,并在必要时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院樊新红、马文华等教师参加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