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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讲座|李萍:虚假诉讼监督研究

  • 来源:民商法学院
  • 发布者:民商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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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上午10:00,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第一办案组主办检察官李萍受邀为我院师生作“虚假诉讼监督研究”的学术讲座。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凤建军副教授主持活动,行政法学院赵哲副教授、民商法学院刘文佳老师担任与谈人。

李检察官从虚假诉讼的定义谈起,由两个简单的问题引出本次讲座的主要内容,将虚假诉讼的危害从四个部分向同学们进行介绍。关于虚假诉讼的分类,李检察官指出有两种分类方式,根据参与人划分可以分为单方实施型和双方恶意串通型,根据虚假诉讼所涉及的民事案件类型可分为民间借贷纠纷类、劳动合同纠纷类、破产类、驰名商标认定类等。其具体表现为当事人或虚构案件事实,或捏造法律关系,或伪造诉讼证据。在讲解虚假诉讼具体表现形式时,李检察官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向大家列举了不同类型的案例,进一步加深了同学们对相关知识的理解。

在谈到虚假诉讼的研究进展时,李检察官从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出发,为同学们讲解了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虚假诉讼案例,列举了各类关于虚假诉讼案例的统计数据。她还介绍了古今中外文学作品中所提到的民间借贷的行为,并借此引出了对民间借贷产生原因的分析,进而阐明了虚假诉讼的成因。随后,李检察官分享了判断虚假诉讼的方法,并基于对虚假诉讼当前所面临的问题,希望同学们进一步精进自己的专业知识,加强对虚假诉讼方面的研究。

在与谈环节,赵哲副教授和刘文佳老师与同学们进行了交流。赵哲副教授将讲座内容与自身工作经历相结合,鼓励同学们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最终导向,积极钻研学术知识,培养法律思维。刘文佳老师则站在同学们的角度,提出要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希望大家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加强实习实践。在交流讨论环节,同学们针对虚假诉讼材料取证等问题与李检察官进行了交流。

讲座最后,凤建军老师对本次讲座做了梳理和总结,他指出,同学们要以科学专业的理念从事法律工作,把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融入到具体的学习与工作中,并希望同学们始终保持专业敏感度与人文关怀,注重对实务问题的研究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