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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教研室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暨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体学习会议

  • 来源:民商法学院
  • 发布者:民商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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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拓教书育人新局面,按照校党委《关于认真开好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以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民事诉讼法教研室党支部于39日下午在雁塔区3号教学楼3503教室召开组织生活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谢鹏远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学院副院长凤建军参与并发言。

    会议伊始,谢鹏远带领支部全体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党员同志通过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不足,提升了党性和责任感,增强了组织凝聚力。

    随后,谢鹏远带领支部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七部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章节有关内容,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总目标、新方针,并就“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开展集中研讨。支部党员也就具体学科建设和课程思政教学建设等发表了看法、交换了意见。

    最后,凤建军做总结发言,他表示此次组织生活会与集体学习的开展,使党员同志们更加明确了奋斗目标。同时,他要求教师党员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理论学习与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脚踏实地、笃定前行,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为促进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