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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民商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 来源:民商法学院
  • 发布者:民商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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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院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

程淑娟

成员

 茂、百晓锋、凤建军、

上官亚敏、韩红俊、付颖哲

秘书

 

(二)复试安排

具体事项

时间

地点(方式)

报到、提交材料

2025年3月26日

上午08:30-11:00

下午14:30-17:00

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致知楼(3号教学楼)2层201办公(提交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

专业课笔试

2025年3月27日

晚上19:00-22:00

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3J11

外语和综合面试

1)民商法学:

2025年3月28日

上午8:30开始

2)诉讼法学:2025年3月28日

上午8:30开始

 

1、民商法学:(复试分数线:341)

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第一组3501教室;第二组3502教室,学生上午提前半小时到达3506教室确定分组和抽号。

2、诉讼法学:(复试分数线:354)

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3503教室

上午提前半小时到达3506教室抽号。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10分)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组成,满分250分。

1.专业课笔试: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雁塔3教学3J11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

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在面试阶段导师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给出分数,不再单独组织。

3.综合面试:60分。

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导师根据考生面试情况、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给出分数。

4.同等学力加试10分。

同等学力考生以同等学力加试成绩量化计算,满分为1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本科以上学历)直接加10分。

(四)复试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复试前须提供以下材料:

1)《诚信复试承诺书》,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2)应届考生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

3)往届考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准考证。

4)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政审表1份,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5)大学学习成绩单、通过法考的成绩截图或者成绩单、代表性科研成果等体现综合能力的典型材料。

6)同等学力考生须在3月26日前将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证明、公开发表所报考专业相关学术论文电子版提交至研招办审核,审核不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在3月26日前须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提交至研招办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s://grs.nwupl.edu.cn/ 

(五)录取办法

按照《西北政法大学2025年研究生录取量化管理办法》进行换算排序,最后以量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量化总成绩满分计500分,具体评分标准为:

1.初试总成绩乘以50%作为量化基础分。

2.复试总成绩(满分25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

3.量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4.量化总成绩相同的学生以复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如复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复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仍相同则安排加试确定排名。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学院咨询电话

 

029-88182611

 

(七)学院复议监督电话

029-88182600

(八)电子邮箱

531781@163.com

(九)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普通计划

复试分数线

030105

民商法学

47

341

030106

诉讼法学

20

354

民商法方向复试名单.xlsx

诉讼法方向复试名单.xlsx

士兵计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