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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2023年教学科研岗位人才引进与招聘公告

  • 来源:民商法学院
  • 发布者:民商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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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是西北政法大学以从事民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教学和科研为主要任务的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是我国民商事法律研究和教学中规模较大、学科门类齐全、民商事实体法学和程序法学相结合的专门学院。学院所辖的民商法学科和民事诉讼法学科均为陕西省重点学科,并设有两个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基地和陕西省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学院内设:民法学教研室、商法学教研室、民事诉讼法学教研室、亲属法学教研室等四个教学机构,设有:民事强制执行研究所、民事司法改革研究所、民商事纠纷解决研究所、民商事判例研究所、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所、国企改革与合规发展法治研究所、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建设工程法治研究所、资本市场法治研究所、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研究所、数智法融创研究所11个科学研究机构挂靠学院管理。学院课程中民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为省级精品课程。学院设有一个法学(民商法学方向)本科专业,民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两个硕士学位点。

经过多年建设和发展,民商法学科在民法基础理论、商法基础理论、物权法理论、债权法理论、公司与证券法理论和婚姻家庭法理论方面,民事诉讼法学科在民事诉讼法理论、仲裁法学、公证律师法学、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以及民事强制执行制度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初步形成了私法文化与法典化、物权法与土地制度、商法基础理论与公司制度、婚姻家事制度、侵权法律制度、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等领域的研究特色,在学术界具有一定影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博士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71日后出生)。招聘的学术骨干应具有博士学位,教学科研水平较高,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 周岁(19787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者年龄一般不超过 40周岁(19837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陕西省三级教授岗位聘用条件之三项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37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陕西省二级以上教授岗位聘用条件之三项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871日后出生);对具有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招聘的青年博士进入我校博士后流动站做师资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在站期间给予讲师最高级岗位待遇。师资博士后相关政策请咨询人事处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9-88182518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37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计划

单位

学科及专业方向

学位

人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

备注

民商法学院

法学(民商法)

博士

1

许老师

029-88182600

zfmsfbgs@163.com

 

法学(民事诉讼法)

博士

1

三、应聘程序

学校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网上报名

1.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1231日。

2.应聘者应在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wupl.edu.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填写《西北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相应的报名材料(《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科研成果、获奖等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后压缩打包以附件形式同时发送至各单位联系人邮箱和人事处邮箱。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统一书写为“应聘岗位-毕业院校-专业-学位-本人姓名”。

民商法学院联系人:许老师,联系方式:029-88182600zfmsfbgs@163.com

人事处联系人:刘老师,联系方式:029-88182596,nwuplszkzp@163.com

(二)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核。

(三)考核

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以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学术科研能力等。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由学校组织到三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拟聘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按规定办理后续相关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一)为具备陕西省二级以上教授岗位聘用条件之三项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安家费50万元,科研启动费50万元,优先解决校内住房,房价按校内成本价执行。学校在提供购买校内住房或租借周转房前,发放3000/月的住房补助。

为具备陕西省三级教授岗位聘用条件之三项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安家费40万元,科研启动费40万元,优先解决校内住房,房价按校内成本价执行。学校在提供购买校内住房或租借周转房前,发放2500/月的住房补助。

为教学科研岗位招聘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按照类别分别发放安家费10万、8万、6万元,分别提供科研启动费10万、8万、6万。学校在提供购买校内住房或租借周转房前,发放1500/月的住房补助。

(二)对因学科建设需要而拟引进、招聘的具有高质量成果、高级别奖项的杰出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学校审定其引进、招聘待遇。

(三)学校设有长安学者、长安青年学者、长安青年学术骨干等岗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聘者可申报相应岗位,聘期内将额外给予3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岗位津贴。

(四)学校对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优先解决事业编制。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陕西省及我校相关规定为准,由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