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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民商法学院学生意见反馈渠道的公告

  • 来源:民商法学院
  • 发布者:民商法学院01
  • 浏览量:

    为进一步畅通学生与学院之间的沟通渠道,建立健全学生意见处理和反馈机制,更好地为同学们服务,学院设立多种意见反馈渠道,以便及时了解、广泛采纳同学们对于学院发展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线上反馈渠道

副书记电子邮箱:

xfdmsfxy@163.com


线下反馈渠道

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刘老师

办公地点:3号致知楼217办公室

办公电话:029-88182607


    为了使我们的意见反馈渠道更好地发挥作用,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学院欢迎广大学生就学院发展建设、人才培养、教育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提出意见建议;

    2.来信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当真实客观;

    3.请您尽量详细地描述所反映的问题,建议您在邮件内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欢迎同学们对我院的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学院会公正妥善处理,让我们携手共同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生活环境,让民商变得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