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下午,我院与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签署就业实习基地合作协议。民商法学院院长程淑娟,袁震教授,辅导员刘洋,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午生,高级合伙人孟祥辉,培训部总监袁有文,青工委主任黄文宣等参加仪式。仪式特邀北京德和衡(西安)分所主任闫小菊,高级合伙人、合规主任高婷,党支部书记刘柯夫等参加。会议由博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青工委主任黄文宣主持。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午生表示,陕西博硕律所一直专注于人才培养,注重同高校间的交流与合作,以专业培训、律师帮带、业务优势为基础实现对实践教学的支持,希望双方通过本次合作,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等方面加强交流,实现互利共赢。
程淑娟院长表示,进一步加强院所合作是学校发展的需要,也是律所发展的需要,双方在合作交流中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合作框架协议内深化交流、协同创新开创校企合作发展新局面,共同培养优秀法律人才。
程淑娟院长为律师颁发实务导师聘书。
程淑娟院长为律师颁发就业创业指导老师聘书。
院所双方代表签署了就业实习基地合作协议,举行了就业实习基地挂牌仪式。
会后,袁震教授为律师开展《集体土地征收法律问题研究》讲座分享。
此次签约授牌仪式,旨在深化前期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续写校企合作新篇章。我院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强沟通交流,与签约企业在实习就业、人才培养、专业学科建设等多方面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与合作,进一步深化“访企拓岗”专项行动,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搭建多方共赢平台,拓展育人资源与学生就业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