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晚7点,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哲玮副教授在雁塔校区二号教学楼律师学院会议室,作题为“诉的类型及其功能:从诉讼标的切入”学术讲座。我院韩红俊教授作主持人,董少谋教授、张妮博士作与谈人,李政教授、易萍副教授及我院2017、2018级部分研究生参与本次讲座。
刘哲玮首先对诉的三大分类(形成之诉、给付之诉、确认之诉)的概念进行阐述,又列举了有关诉讼标的的几个典型案例借以提出了问题。随后根据诉讼标的的概念和功能解读,具体分析了三大分类的诉讼标的。通过对三大种类的诉的类型的展示,刘哲玮指出,对诉进行分类可以有助于我们厘清不同类型的诉,做好区分并明确各种诉的裁判文书的效力以及避免重复受理矛盾裁判。
讲座最后,刘哲玮与师生进行交流,就民法分则合同编中对合同解除权是归于确认之诉还是形成之诉等问题作了详细解答。董少谋、张妮对交流环节作了总结,称赞了刘哲玮副教授此次讲座的信息量之大以及所涉案例的重大讨论价值。刘哲玮教授鼓励同学在平时写论文时要积极发散思维,他指出,法治的发展就是依靠我们大家去论证自己的观点,在很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形成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的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