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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

西北民商法律实务大讲堂第八期|投资退出的法律实务

  • 来源:民商法学院
  • 发布者:民商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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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2日晚,第八期西北民商法律实务大讲堂在雁塔校区顺利举行。北京天驰君泰(上海)律师事务所王梦依律师题为“投资退出的法律实务”的讲座。郝佳副教授担任主持人,我院刘卫锋副教授、贾同乐博士和郭琦博士北京国枫(西安)律师事务所授薪合伙人李居镁律师参加与谈

讲座中,王梦依律师从争议解决律师的视角,围绕“股权投资退出的概览”“股权投资退出的方式”“案例分析思考”这三个方面,由浅入深地对投资退出中的法律实务问题展开讨论。王律师首先向同学们讲解了投资退出机制以及投资退出机制的现状:周期、疫情、市场、政策等都是影响投资退出的因素。接着,她介绍了股权投资退出的五种方式:股权转让、差额补足、股权回购、解除合同以及清算退出并对实践中存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互动讨论。最后,王律师结合自身办理的股权回购案件,与同学们进行了深入交流。她强调在解决争议案件时要构建多重思维,从我方律师、对方律师、裁判者、经营者及谈判者等多方角度思考。

在与谈环节,刘卫锋老师围绕“名股实债”问题在法律实践中的处理和王梦依律师展开交流。针对贾同乐老师提出的关于“法官审理案件时是否会因合同违反公序良俗而认定该合同无效”以及“民法思维和商法思维有何不同”这两个问题,王律师回应:实践中法官适用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时较为谨慎,几乎不会直接因违反此原则而认定合同无效;她认为民法思维和商法思维本质并无太大差异,重点在于商法实务更侧重法律技巧,实操性更强。针对郭琦老师提出上市公司公开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其法律地位如何的问题,王律师回应:法律未规定不履行公开承诺的法律后果,实务界一般不认为公开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理解为是对投资人的一种吸引表述。李居镁律师围绕国有私募投资市场化中股权退出中是否需要进行评估以及是否需要进场交易与王梦依律师进行讨论。

讲座最后,郝佳副教授结合王律师的讲解和各位老师的观点进行了总结,并强调同学们应增强问题意识,学会主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