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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

我院教师受邀参加渭南中院召开的“审理破产预重整案件工作指引”研讨会

  • 来源:民商法学院
  • 发布者:民商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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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深化高校合作,搭建智库交流平台,2月23日,渭南中院邀请民商法学院院长、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会长程淑娟,民商法学院教授、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秘书长杨春平,民商法学院商法教研室主任、陕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刘卫锋,以及陕西华凌破产清算公司、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6名相关负责人共同研讨《关于审理破产预重整案件工作指引(草案)》(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会议由渭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军杰主持,市中院民三庭、司法技术室相关人员,以及部分基层法院代表参会。

研讨会上,刘卫锋主任对《工作指引》的起草背景、基本理念、基本模式和主要目标做了详细介绍。程淑娟院长对《工作指引》的29条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逐条逐项和与会人员进行了认真研讨。杨春平教授就标题、相关表述给出专业化意见建议,华凌破产清算公司和瑞森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结合实务提出修改主张,基层法院代表就日常类似案例办理情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各参会人积极建言献策,认真讨论交流,为下一步《工作指引》的正式出台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指出,此《工作指引》的目标是提高企业重整可行性,更好适应中小企业的司法需求,使更多市场主体获得尽早救治的机会,同时达到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鼓励市场化协商的效果。通过建立预重整制度,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以司法指引和当事人自治并举形式,引导债务人通过预重整等方式化解债务危机,实现对企业的尽早挽救。

会议强调,渭南中院聚焦全省“三个年”活动要求,率先在全省法院成立《预重整案件规程》课题研究组,并联合西北政法大学共同出台《工作指引》,把预重整案件审理作为一项课题进行研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挽救危困企业,护航经济发展,服务保障大局的有力举措。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与渭南中院加强联系推进该项工作,正式出台《工作指引》,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谱写渭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