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4日晚,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理论与实务课程系列实践教学活动——“人民调解实务与规范”主题讲座于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AJ24教室举行。此次讲座的主讲人为西安市司法局基层处童璟娜主任。
主讲人从我国调解制度的历史沿革出发,介绍了自西周起我国古代调解制度的简要情况,阐释了儒家“礼之用,和为贵”和“无讼”的价值追求。接下来,她以电影《秋菊打官司》的为例,讲述了主人公秋菊面对纠纷想要讨个“说法”的艰难和困惑,得出了调解工作要考虑社会背景的观点。她指出,我国的社会流动性相对较弱,纠纷仅是社会关系中的一部分,人们除了解决纠纷外,还十分看重社会关系的修复。主讲人接着为大家介绍了建国前陕甘宁、晋察冀边区处理离婚案件的审判难问题。当时的边区政府紧急叫停了审判工作,改为邀请当地有声望的群众参与调解工作,从而化解了离婚案件审判难的问题。建国后,我国逐步建立起了人民调解制度,被称为“东方经验”。在人民调解的实践中,产生了以“枫桥经验”为代表的纠纷解决模式,这种“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理念至今也为我国人民调解工作所推崇。最近几年,在司法机关的推动下,以人民调解、公证、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为内容的公共法律服务也在蓬勃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
最后童主任总结道,国外的调解制度属于ADR的一种,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具备了专业性、高效性、制度性的特点。而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仍有较大的发展前景,无论是在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还是地方层面专职调解队伍的建设,都预示着我国人民调解工作将会在社会转型阶段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她特别提醒同学们多多关注我国新时代调解事业的发展,欢迎大家积极加入到调解员的队伍中来。
ADR课程的教学团队成员韩红俊教授、赵旭东教授、刘海洋博士出席了讲座,由赵旭东教授主持,韩红俊教授点评,刘海洋博士就调解实务中的具体问题与论文写作的选题提出了富有启发意义的建议。本次讲座使同学们对人民调解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进一步加深了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了解。
(供稿:民商法学院2014级 聂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