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淑娟老师的这篇论文发表于《法律科学》2022年第5期,以江歌案民事一审判决为主要考察对象介绍了先行行为责任人的义务之源。
作者简介:
程淑娟,教授,法学博士,民商法学院院长。兼任中国保险法研究会理事,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主要研究领域为物权法、债权法和商法基础理论。
代表作有:《论我国国家所有权的性质》(《法律科学》2009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全文转载,获得陕西省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商行为:一种类型化的诠释》(《法制与社会发展》2013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全文转载);《国家所有权民法保护论》(法律出版社2013年)。主持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商事行为制度研究》,主持并完成陕西省社科基金等多个科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