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和厦门仲裁委员会主办的仲裁规则研讨会在厦门举行。我院民事诉讼法学学科带头人、民事诉讼法学教研室主任董少谋教授应邀参加会议并作题为《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下的仲裁制度与规则》主题发言。
董少谋认为,仲裁作为世界公认的化解商事争议的有效方式,能够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推动法制化营商环境中起着独特作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改革任务;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把提高仲裁公信力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发展的新征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向更深层次推进。对此,从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高度统筹推进仲裁制度改革。
随后,董少谋从我国仲裁法修改的三个关键词——公信力、矛盾化解、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方面展开话题。主题发言后,和与会代表互动交流,学术观点碰撞,气氛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