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晚7点半,在我院学科办公室举行了一场主题为“商法在公司实践中的应用及法学生如何学习成才”的研讨会,鲍爱武女士受我院副院长程淑娟教授的邀请担任本次研讨会的主讲人,程教授作为与谈人。鲍爱武女士本科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于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现于香港城市大学攻读法学博士。鲍女士曾担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专门处理商事案件,现担任深圳上市公司华测检测公司法务副总裁的职位。
研讨会首先就程教授提出的作为法官与作为法务在对公司法的运用有什么异同这一问题展开讨论,主讲人鲍女士认为一方面在看公司法时法官与法务看的面向不同,法官行使裁判权,追求公平,要求看法精、深;而公司法务追求本公司利益,在于解决问题,需要主动提出方案。另一方面法务会御用公司法中倡导性条款,会在审合同时十分谨慎并会设置“陷阱”。
其次,鲍女士谈到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法学学生学习方法的差异,并以自己亲身的留学经历为例。强调作为发学生应该借鉴英美法的一些好方法,比如要多看案例,重视最高院的指导性判例的作用,还要多写作练习。程教授也认为在面对看案例与写作应不断重复练习。鲍女士还向大家介绍了一些可运用于法学学习的社会学的分析方法。
最后鲍女士就同学们未来的职业规划给出了自己的建议,勉励我们珍惜现在的时间,要给知识增量,要尽早规划好自己的未来,一定要做最好的自己,追求个人价值的最大实现。
研讨会持续两个多小时,整场同学们都积极向老师提问并与老师们交流,会议尾声每个同学都谈到了自己的收获,并感谢两位老师的讲授,研讨会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