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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

孙宪忠教授为我校师生作“不动产登记若干问题研究”讲座

  • 来源:民商法学院
  • 发布者:民商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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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下午,由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主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第十一讲在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人权研究中心报告厅顺利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十三届、十四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十三届、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教授应邀为我校师生作题“不动产登记若干问题研究”专题讲座。讲座由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范九利主持。

首先,孙宪忠教授从1995年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多级别登记、多部门登记混乱的问题为切入点,指出了“关于制定不动产登记法的议案”产生的原因和背景,并论述了不动产登记从2011年起草的《不动产登记草案》到2014年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历程,强调不动产登记法是国家法治建设的基础之一,国计民生的任何一个方面都离不开不动产的占有和使用,说明建立与完善国家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且随着电子化时代的到来,不动产登记还需要向前推进。

其次,孙宪忠教授指出不动产登记不仅有很强的技术性,还有思想性,要遵守“有恒产者有恒心”的思想,不动产登记的首要问题是明确不动产的范围,还要关注农村宅基地、承包地、建设用地的登记问题,在这个过程中还提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议案,强调设置法律制度要立足于法思想,即如何看待人民的权利。

随后,孙宪忠教授强调了起草制定不动产登记法的八点要求:(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2)立法涵盖不动产登记的各个方面,如土地部门、林业部门、道路交通等;(3)推动不动产登记的电子化;(4)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把握公示原则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界限;(5)不动产权利登记的能力,明确能够进行登记的权利;(6)坚持物权公示原则,尤其是在物权变动的过程中;(7)关于登记错误赔偿责任的问题;(8)关于登记审查的问题。

最后,孙宪忠教授详细讲解介绍了“关于制定不动产登记法的议案”的主要内容。

在之后的提问环节,学科发展与规划处处长王莹莹教授对于商事外观主义和基于对登记的信赖保护而产生的外观主义之间的区别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学生们也就长期租赁权的登记问题和个人信息保护与不动产登记的公示之间的界限问题向老师进行了请教。对此孙宪忠教授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既有理论的深度又有形象的解读,使在座师生受益匪浅。

讲座接近尾声,范九利校长表达了对孙宪忠教授的感谢和对同学们的期望,孙宪忠教授再次强调不动产登记既具有思想性也具有技术性,关系到民生,必须认真对待,还勉励大家要积极投入到不动产登记问题的研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