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6日,“后疫情时代的经济发展与商法回应”学术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在腾讯会议顺利召开,并借助云直播会议平台提供全程高清网络直播。本次年会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以下简称“商法学研究会”)主办,线上累计观看直播人次达80968人。大会进行单元分组讨论与学术论辩环节,共设立六个分论坛。八十余名专家学者围绕“公司治理模式:法人机关职权配置与公司治理中心主义选择?”、“公司股权确定与变动模式:以股东名册记载还是以变更登记为准?”、“董事的信义义务完善:董事负有对第三人的责任吗?”、“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实现机制:现行制度的善与恶?”、“董事、高管是否负有申请公司破产的义务?”、“元宇宙:想像还是现实?”等六个主题,以论辩的形式进行主题发言与交流。
我院郭富青教授参加第一分论坛的论辩环节,商法教研室刘卫锋主任参加自由发言环节,此分论坛以“公司治理模式:法人机关职权配置与公司治理中心主义选择?”为主题,由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凯湘教授和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管晓峰联袂主持。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范健,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吴越,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蒋大兴,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梁上上,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傅穹,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北政法大学教授郭富青等六位嘉宾对于应当选择何种公司治理模式展开了激烈的论辩;随后,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邹海林,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郝磊,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胡改蓉,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APA总法律顾问苗壮,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忠龙、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游等六位嘉宾先后就前述嘉宾提出的观点进行了评议。
我院王莹莹教授参加第四分论坛的论辩,以“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实现机制:现行制度的善与恶?”为主题,由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友苏和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吴弘联袂主持。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李有星,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于莹,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陈洁,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李文莉,商法学研究会理事、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王莹莹,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郑彧等六位嘉宾围绕我国现行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实现机制与制度安排进行了热烈的讨论;随后,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期货业协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陆文山,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吕来明,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季立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袁碧华,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吕成龙,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伟等六位嘉宾先后就前述嘉宾提出的观点进行了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