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世纪商法论坛”由清华大学法学院于 2001 年创办,迄今已举办了 20 届,在海内外享有盛誉,是中国商法学界学术交流的一个重要品牌。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公司治理的改革不断提出新的目标和要求,公司法的修订是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重要部署和安排。时值公司法草案正在广泛征求各方的意见之时,本次会议的中心议题为“公司法修改背景下的公司治理展望”,由我院郭富青教授、国瀚文博士共同参加,分别进行了报告及评议工作。
2022年10月29日,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办的“21世纪商法论坛第20届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清华大学法律图书馆楼成功举办,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来自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和香港地区,以及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德国、新加坡、日本等国家的著名商法学专家、知名学者,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华联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实务专家共1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从北京时间早八点半开始一直持续 到晚十点,海内外的参会学者讨论热烈、观点交锋精彩纷呈。论坛开幕式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汤欣教授主持。清华大学副校长彭刚教授在致辞中首先欢迎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指出法学学科是清华大学重点建设的优先发展学科之一,对推进法 治中国建设具有重大意义。21 世纪商法论坛自创办以来,获得海内外学术界和实务界的高度评价。在公司法修改背景下,本次论坛主题讨论公司法发展改革问题意义重大,期待各位学者碰撞出学术和思想的火花。
本次会议共分为六个单元。第一、二单元议题为“公司法和公司治理”这一展开;第三、四单元议题为“董事义务与责任”;第五单元的议题为“股东权与公司治理”;第六单元的议题为“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林教授和清华大学 法学院高丝敏教授主持。其中,第四单元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周友苏研究员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凯湘教授主持,我院郭富青教授授作了题为《中国公司法建购多元化可选择公司治理模式的思考》的报告,主张区分公开公司与闭锁公司安排不同的治理模式,应当鼓励不同形态的闭锁公司和公开公司设计多样化的示范治理模式。郭教授的观点得到本单元数位专家的认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李建伟教授认为公司治理三机关有各自的法定职权,不同的公司形态需要有不同的治理模式;同时,在本单元参与评议的各位评议人肯定了郭教授的观点,比如,安徽大学法学院朱庆教授认为将对董事责任的讨论梳理应为常识性和技术性的研判,阐述了对董事责任在私法/公法、外部/内部、连带/补充三个层面上的区分和理解;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双根副教授肯定了学者在概念上形成的共识,认为对董事制度治理模式的讨论应当将交 易安全的因素涵盖在内。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文新教授总结,本场讨论归根到底其实是对多元化公司类型董事制度设计的研讨,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逐步推进的大背景下显得尤有启发。
另外,我院国瀚文老师参与了第二单元的评议。本单元的讨论由中山大学法学院周林彬教授和东京大学法学院朱大明教授主持。其认为在“公司法和公司治理”中要注意新技术的应用对公司合规制度中风险控制和程序监督的影响,从而更好解决公司治理中数据安全、企业合规等新问题,不仅有利于信息披露、加强企业社会责任,还有利于构建优质的营商环境,甚至有利于ESG的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适用,以及公司法的回应。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俊副教授主持闭幕式,他向各位专家学者的出席表示感谢。汤欣教授作总结致辞,他对各位专家学者在本次“21 世纪商法论坛”的再聚首深感激动和欣喜,对各发言人和与谈人的精彩发言、各会务保障人员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并向各位专家学者发出邀请,希望大家未来继续支持清华大学法学院商法研究中心的工作和“21 世纪商法论坛第 21 届国际学术研讨会”的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