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9日下午,民商法学院团委组织学生会在陕西师范大学万科中学开展学雷锋活动,此次学雷锋活动以法律教育为主题,万科中学副校长刘波、德育处主任上官林、团委书记陈亚茹、八年级全体班主任及学生,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李康宁、学院辅导员李伟弟、刘超等四百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时值第五十五个雷锋月到来之际,为进一步深化学习雷锋精神,并结合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法治中国”建设要求,民商法学院团委组织全体学生会干部在万科中学开展相关活动。此次活动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陕西省政法委法律顾问、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李康宁面向全体师生做了“校园侵权问题”的讲座,就校园侵权中的权利主体、类型、责任划分、赔偿范围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其后,李康宁老师通过对“校园霸凌事件”、“学生儿童节排练节目摔伤案件”、“老师体罚学生案件”、“住校生上厕所摔伤案件”等不同类型的校园侵权案例进行法理分析,从而使学生们深入了解关于侵权问题的法律责任与后果,为中学生进一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内容;第二部分是学生会干部深入课堂,通过发放青少年违法犯罪知识彩页和签订防范违法犯罪个人承诺书,将法律知识的宣传深入课堂。
此次活动是民商法学院学雷锋活动的重要内容,既是民商法学院与陕西师范大学万科中学进行党团基地建设的一项举措,也是民商法学院师生将法学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与社会需求相结合的重要方式。活动得到了万科中学师生的一致好评,接下来民商法学院将进一步深化法律教育的社会功能,为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社会主义新青年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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