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民商法学院民诉法教研室党支部在线召开“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感受法治建设力量”专题学习研讨会。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凤建军以及民诉法教研室党支部全体成员参加,并进行热烈讨论。会议由民诉法教研室党支部书记谢鹏远主持。
会议开始,谢鹏远带领大家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关法治建设的专章论述。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从政治意义上看,这进一步宣示了党矢志不渝推进法治建设的坚定决心,彰显了党不仅是敢于革命、善于建设、勇于改革的政党,更是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建设法治的政党,是党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宣言。从理论意义上看,这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了对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人类社会法治文明发展规律的认识,是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纲领性文献。从实践意义上看,这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布局,表明了将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治理方式。
关于法治建设地位作用、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作了全面阐述。一是强调遵循法治之“纲”,这个“纲”就是报告提出的新时代法治建设总体要求。二是强调立好法治之“规”,这个“规”就是报告提出的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三是强调紧扣法治之“重”,这个“重”就是报告提出的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四是强调凸显法治之“要”,这个“要”就是报告提出的严格公正司法。五是强调夯实法治之“基”,这个“基”就是报告提出的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开幕会上的报告中23次提到了“法治”,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法治工作的高度重视。
会议期间,各位老师踊跃发言,表达自己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理解和感悟。凤建军最后对会议进行总结发言,他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需要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他希望民诉法学科的全体教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踏实工作,在学科建设和学生培养方面再创辉煌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