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拓教书育人新局面,按照校党委《关于认真开好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以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民事诉讼法教研室党支部于3月9日下午在雁塔区3号教学楼3503教室召开组织生活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谢鹏远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学院副院长凤建军参与并发言。
会议伊始,谢鹏远带领支部全体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党员同志通过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不足,提升了党性和责任感,增强了组织凝聚力。
随后,谢鹏远带领支部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七部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章节有关内容,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总目标、新方针,并就“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开展集中研讨。支部党员也就具体学科建设和课程思政教学建设等发表了看法、交换了意见。
最后,凤建军做总结发言,他表示此次组织生活会与集体学习的开展,使党员同志们更加明确了奋斗目标。同时,他要求教师党员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理论学习与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脚踏实地、笃定前行,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为促进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一份力量。